按照大外匯管理思路,整個涉外機構活動管理涉及到上游、中游和下游三大環節。上游主要指微觀經濟主體,中游為行業主管部門,下游則是負責匯兌環節管理的外匯局。目前一些會展公司嚴重缺乏國際意識和高級專業經營管理人才,管理無序,相互間惡性競爭,造成會展市場的混亂;現有的展覽企業分屬不同部門主管,形成會展業分散管理、政出多門的局面。會展市場的混亂和主管部門管理不到位,直接增加了外管局的匯兌管理壓力。我國已實現人民幣經常項目可兌換,大外匯管理是今后主要的外匯管理思想。
(1)改進外幣清算服務
外匯信用卡和現鈔是非居民在參加境內會展期間使用的主要外幣支付工具。外卡包括國外信用卡和境內商業銀行發行的外匯信用卡,其交易集中在高級賓館以及新建的一些高級商場。外卡使用中的突出問題是外幣清算速度較慢,特約商號較少且服務不夠規范。非居民攜帶現鈔消費,增加了持幣風險,造成部分會展外匯收入體外循環和流入黑市。改進外幣清算服務是完善會展綜合服務環境的重要舉措之一,能直接刺激非居民在境內的各項消費。因此,外匯局要加強同人民銀行協作,促進和規范外卡市場發展。包括:加強“金卡”工程建設,規范和發展受理外卡業務的特約商號,增加外幣清算幣種和速度,降低交易成本,延長服務時間等。同時應及時完善外幣兌換點,加強外幣現鈔管理。
(2)逐步放寬外匯賬戶開立限制
目前,外資會展企業可以開立限額結算賬戶,但中資企業不能開設外匯賬戶,其外匯收入必須結匯,對外支付時向銀行申請購匯。一些經營規模較大的中資會展企業外匯資金收付種類較多、筆數大、次數頻繁,但由于沒有外匯賬戶,其擴大外經貿合作、提高市場競爭力已經受到限制。我國外匯賬戶管理模式的調整涉及到現行外匯體制改革和外匯儲備可能承受的壓力,全面放開外匯賬戶管理的條件尚未成熟,必須采取漸進改革方式。對于中資會展企業來說,可以逐步放松外匯賬戶限制,選擇經營規模大、資信好的企業,允許其開立外匯賬戶。
(3)抓緊制定非居民機構和個人外匯管理辦法
會展業涉及到非居民機構和個人在境內的集中性活動。但現有的經常項目外匯管理規定主要針對境內居民外匯行為,對非居民機構和個人在境內的外匯行為規定則是外匯立法的“空白點”,從而使得這方面的外匯管理無法可依,具體業務操作隨意性較大。為此,要加快非居民機構和個人外匯立法工作,及時為會展業外匯管理提供有效的政策法規保障。
(4)及時完善會展業資本項目管理
我國會展業基礎比較薄弱,在管理技術、高級人才儲備、信息占有、國際意識等諸多方面,同會展業發達國家相比,仍存在很大距離。會展業對外開放是服務業對外開放的重要組成部分,因而,應抓住這一有利機遇,鼓勵外商以各種方式投資我國會展業,并以此帶動管理技術的引進和國際間的信息、人才交流。要盡量簡化會展業借用外債、外匯貸款的手續,及時提供服務便利。
